河北邯郸特大拐卖儿童案一审宣判 4人被判死刑
2002年6月12日14:4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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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6月12日消息:由河北省邯郸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钱昌雄等18名被告人拐卖儿童、故意杀人等一案,日前由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检察日报报道,法院以拐卖儿童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钱昌雄等4人死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解德银等6人死刑;余学德、刘固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黄继成无期徒刑,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为云南籍在邯郸小煤矿打工人员,自2000年6月至2001年4月,他们相互勾结,在邯郸西部小煤矿采取撬门等手法入室盗、抢婴儿,共作案17起,盗、抢、拐卖婴儿16名(最小的婴儿仅27天),致使一名女婴死亡。这伙人从中非法谋利12万余元。特别是被告人钱昌雄、代军、陈仕文、李春友不但多次实施拐卖儿童犯罪,而且还受他人雇佣窜至山西省文水县韩弓村实施残忍的纵火杀人犯罪,造成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该犯罪团伙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经缜密组织,迅速将该案侦破。邯郸市检察机关适时介入此案,引导侦查,核实证据,在接到移送起诉后8天,就将该案起诉到法院。邯郸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该团伙犯罪事实清楚,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遂于日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过虹、李书文、刘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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