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象色魔”去年5月下旬在火炭落网
案犯被捕前最后一次犯案在去年5月,案中受害人被送往医院治疗
从案犯家中搜到大量的相关证据
网络色情泛滥,叫人想入非非
南方网讯 港高等法院昨日(9月2日)审理近年来香港发生的最骇人听闻的连环强奸案。一名信奉基督教的变态摄录色魔,涉嫌以近似SM捆绑、蒙眼方式,先后强奸三名年龄由12至21岁的中学生和大学生,并且用摄录机将强奸过程拍下收藏,昨在高等法院承认三项控罪。暂委法官韦毅志听毕案情后,直言考虑判被告终身监禁。
34岁的被告张礼文,已婚,外表斯文,昨天上法庭时穿白色T恤,打着领带,表现平静。他昨天承认了三项强奸控罪。至于另一项强奸及两项抢劫控罪,则记录于法庭档案,不作起诉。控罪指被告于98至01年期间,先后在香港沙田及将军澳等地强奸三名女学生。受害人包括一名12岁国际学校外籍中学女生;一名20岁浸会大学女生及一名21岁科技大学女生。
作案计划异常缜密
张礼文承认 ,在犯案前,他会先拣选目标,观察对方日常行踪及视察落手地点,然后在山坡树林中搭好帐幕及携备摄录机,待事主经过时将其强奸。实现他会带齐全副装备,背一个大背囊,里面有新款摄录机、偷听警察电台通讯的无线电接收器、用来捆绑目标的铁链和胶索、铺地用的白布。据悉他会随身携带一个打火机,以便在草丛中犯案时,一旦被警方发现追捕时,可放火焚烧野草方便逃亡。他还戴上手套避免在现场留下指纹;强奸时戴上头套以免被认出。
案犯被捕前最后一次犯案在去年5月,案中受害人被送往医院治疗
去年5月28日早上,一名岁浸大女学生离开沙田火炭住所上学,途经黄竹洋街,戴有头罩及手套的被告突然从附近草丛冲出,用手掩住她的嘴,用刀指着她说:“我只要钱,不要反抗!”然后用胶带绑起她双手及押她至山边他事先准备好的帐篷里,又用铁链绑起她,用胶纸封她的口及眼。被告命她躺在白布上,然后脱去她的衣服,强吻她,及吻她的胸部和私处,强迫口交,再将她强奸。事后还警告受害人不要报警。
受害人失约露马脚
受害人原来和一名同学有约,这名同学等候近一小时仍未见对方出现,就打电话到受害人家中询问,受害人父母认为事有蹊跷,立即出外寻找女儿,受害人父亲发现涉案帐篷时,从帐篷隙缝向内探看,见到一名赤裸男子感到可疑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张礼文虽然反抗,最终遭警方拘捕。
从案犯家中搜到大量的相关证据
警员在被告的背囊搜到两部内有影带的摄录机、一部无线电接收器、一卷胶纸及铁链等。同日警方到被告荃湾住所,在住所夹万内发现另外两盒影带,及女学生的日记簿及地铁乘车证等。且在被告的银行保险箱内发现事主的信用卡,及有关强奸案的剪报。
该两盒影带拍摄得另两名事主,分别是二十一岁科技大学女学生及十二岁国际学校外籍女中学生被强奸的过程。分别发生在1997年11月6日及1998年11月30日,她们同被挟持至草丛山边,遭被告以SM式手法强暴。警方随后根据影带资料,找到事主确认身份。
可能还有受害人
案件主管沙田重案组第三队刑事高级督察吕桂旺形容,本案调查过程相当困难,因为张礼文对警方调查程序了如指掌,而且他选择在不同地区犯案,加上受害人不愿意举报及指证被告,今次因为犯案地点离受害人家址太近不及脱身,否则真是很难将他绳之于法。
吕桂旺透露,警方在张的寓所缴获一批色情书刊及十多盒录影带。吕直言:“看都不忍心再看”。吕更怀疑其实尚有两名受害人未报案,但已无法查证。
未强奸已先兴奋
据案情披露,张礼文每次犯案前,会先躲在偏僻草丛内观察“猎物”多天,趁“猎物”单独回家时才出手,并在其间有“未强奸、先兴奋”的感觉。
临床身心行为学家李宝能表示李宝能解释,二手资讯容易令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独立思维世界扩大,逐渐脱离现实,并走入虚拟世界。如被告正缺乏与人沟通能力,孤立自己在另一个世界,犯案时只当受害人为物件,作为泄欲工具。
暂委法官韦毅志听完案情后,直言考虑判被告终身监禁。他原本被控四项强奸及两项抢劫罪,昨日他承认其中三项强奸罪后,控方同意将余下控罪记录在案不作起诉,包括十年前一宗发生在小西湾的强奸案。他认罪后法官决定将案押后五星期,以索取被告精神科报告,评估他会否对社会构成长期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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