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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别忘签确认书 请上搜狐网下载标准合同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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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14日06:19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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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消协向社会推荐“房屋承租及居间合同推荐文本”
本报讯 消费者该怎样避免被中介坑了“看房费”?房主和承租者如果甩掉中介私下交易,应该承担多少违约金?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在“3·15”前夕向社会公开推荐两种租房合同文本,即《房屋承租居间合同》以及《房屋租赁合同》,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说,这两个文本把房主、承租者和中介公司的责任义务都设计得非常详尽,消费者和经营者照此签约,可以为日后维权提供充分的保障。
据了解,本市去年一年的房屋中介投诉高达1446件,仅次于手机投诉。中消协此次委托汇佳律师事务所拟订的这两个房屋合同租赁推荐文本,考虑到了租房中易产生消费纠纷的若干细节:例如就是否交纳看房费的问题,合同文本第三条提出中介公司和承租者双方应该签订“看房确认书”,列明房屋地址、看房时间以及承租者是否满意,并据此决定是否应该支付看房费;合同还特别列出了出租者和承租者不能进行私下交易的时限以及违约金额,这些项目由双方商定后签字生效。
据中消协介绍,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上很多合同都是由经营者起草的格式合同,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没有合同意识或者采取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比重相当高,因此房屋租赁合同的推荐文本可以帮助消费者把权益落实到纸上,在靠“签约维权”的同时,消费者也不要忘记考察经营者的资质、信誉等其他因素。据悉,这两个标准合同文本已经公布在搜狐网上(房屋租赁(中介)合同),房屋承租者、出租者以及房屋中介(居间)经营者都可以在HTTP//SCA.SOHU.COM或者HTTP://WWW.CCA.ORG.CN上免费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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