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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再就业交给社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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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4日09:27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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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上半年,我国所有城市街道社区将建起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据新华社北京电(冯晓芳) 记者昨在全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后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将主要由城市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承担,明年6月底之前,我国所有城市街道社区将建立起规范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我国企业3200多万退休人员今后将由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确保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贫有所济。
劳动保障部要求,明年6月底将在所有城市建立起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并在边建设边工作的过程中把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纳入其中。据介绍,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将在社区聘用专门的服务人员,并提供工作经费,使城乡基层组织承担起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让人民群众得到及时便捷的劳动保障服务。
劳动保障工作必须从依托企业管理逐步转变为依托街道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要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纳入街道社区建设统筹规划,使街道社区在就业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据调查,我国仅居民服务业就能提供1500万个就业岗位,适合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区保洁、保绿、托老等公益性岗位大多在街道社区。街道社区连接千家万户,最了解居民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依托街道社区,就业服务才能真正贴近下岗失业人员。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将开展下岗失业和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再就业优惠证》审核发放、各项就业服务及对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就业援助的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青年失业人员劳动预备制培训的组织、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劳动保障调查和统计等工作。在街道建立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统称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社区建立的平台则统称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同时选配有能力和热心劳动保障事业的人员,特别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下岗失业人员充实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队伍,其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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