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你作为业主,你们小区现在业主管理委员会你是不是其中的成员?
我有一个看法,应该从正面倡导,从国家立法的角度要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让它纳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从立法上也应该注意,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履行它的职责的过程当中出现了违背的意愿,或者损害业主权益,出现这样问题的时候,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
特别对于出现比较严重问题的物业管理公司,是不是将来也应该试行一种准入制度,如果出现严重问题,就应该有相应的罚责。因为物业管理跟人生安全、财产安全是有直接关系的,就像你的管家保姆一样,他如果出了问题,或者他损害了你的权益,那么对你造成的是一种非常直接的损害。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