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在联合国人权会上阐述中国关于少数人权利立场
2002年4月24日05:20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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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日内瓦4月23日电:中国参加第58届人权会的代表团团长沙祖康今天就少数群体人的人权问题进行了发言,提出了中国对于如何落实联合国大会10年前通过的《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的四点看法。
沙祖康指出,首先,要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各民族虽有大小之分,但绝无优劣之别,都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都对人类的发展作出过贡献,应受到平等尊重。平等和相互尊重不仅是各国开展对话与合作的基础,也是促进和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前提条件。
其次,尊重各民族宗教、文化传统和民族特性。各民族宗教、文化传统是其民族特性的载体,是文明多样性的体现,也是全人类的宝贵遗产和共同财富。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应关注广大弱小民族宗教、文化传统的保护与发展。经济全球化不应导致文化单一化,而应促进文明的多样化。
第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各国政府应采取优惠和倾斜措施,扶持本国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只有经济发展了,各民族的宗教、文化传统才能得到更好解决。
沙祖康最后指出,各国应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通过开展对话与合作,交流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经验,包括本委员会在内的联合国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作用,进一步推动国际合作的实现。
沙祖康还在会上简要介绍了中国现行的民族政策、特别是对西藏和新疆地区的政策,指出50年来,西藏社会取得历史性发展,人权状况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疆各族人民的宗教自由得到有效保障,西部大开发战略将为新疆的发展提供大好机遇。中国依法打击“东突”恐怖势力,正是为了保护包括维乌尔族人民在内的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宗教自由等各项人权与基本自由。他还表示中国支持尽快制定《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与国际社会一道,促进和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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