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检察院为群众排忧解难
2002年6月10日07:19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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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赵坚
枣阳市检察院在实践“三个代表”的活动中,处处以身作则,热心为驻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受到了群众的真心赞扬。
2001年3月,枣阳市检察院首批35名帮扶干警住进琚湾镇郑岗村。“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从驻村开始,市检察院就制定了铁的纪律:队员驻村期间不能搞特殊,必须按照检察官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
郑岗村十年九旱,水贵如油。恶劣的自然条件和贫瘠的土地,使村里十分贫穷。帮扶干警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郑岗的用水问题!他们先后引资筹款20余万元,请来了地质勘测队的专家,一起四处查找水源,最后决定钻探机井。驻村干警们一起在工地打井,晚上用汽车车灯照明干活。为解决打井需用的引水,他们租车从20里外的堰塘里拉水。终于,一眼深216米、日出水量达1900多立方米的机井终于打好了。出水那天,村里群众奔走相告,喜悦的泪水溢满了眼眶。
第一眼机井出水后,枣阳市检察院又与村里干群商议,带领施工人员硬是在4个月的时间内,在郑岗村的岗坡地里又打了4眼机井,彻底解决了郑岗村村民生产和人畜饮水老大难问题。据预算,机井打好后,郑岗村群众水费负担从原来每亩200元一下子降到每亩70元,郑岗村几代人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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