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晓杰通讯员曹家平】怀疑女友出走受了他人的教唆,被告人郭景来竟手刃“仇人”夫妇,强奸“仇人”年仅11岁的女儿。昨天上午,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郭景来进行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郭景来死刑,并宣布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核准令。庭后,郭景来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据了解,前年4月间,郭景来因怀疑同村村民张某唆使其女友离家出走,遂对张某怀恨在心,当月23日晚,郭景来趁张某家中无人之机,携带匕首潜入张某家中,伺机作案。当晚10时许,张某的妻子与年仅11岁的女儿回到家中。郭景来手持两把匕首从暗处窜出,朝张某妻子的背部、腹部连捅数刀,张某之妻倒地身亡。郭景来又将吓呆的张某之女拽至另一间房内,将其强奸,后又持匕首将其捅伤。随后,郭景来再次在张某家中藏匿起来,等候张某回家向其行凶。当晚张某回到家中,郭景来趁其不备手持匕首朝其猛捅,致张某当场身亡。张晓杰曹家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