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人碎尸罪不容赦 3案犯被海口中院判重刑(图)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18日18:18 人民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因日常琐事产生矛盾,竟伙同前夫及其兄将男友杀死并碎尸,这起发生在今年2月26日海口南沙路的恶性杀人案件近日有了结果。海口中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定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杀人罪判处王平兰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窝藏罪,判处荣官平有期徒刑8年。
海南经济报(记者曹力、特约记者黄叶华)摄影报道: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2月被告人王平兰与胡先钱租住海口市南沙路18号省建行宿舍401房,因日常琐事产生矛盾,王平兰逐渐产生杀死被害人胡先钱的念头。2002年11月份,陈定强(王平兰前夫)及其兄陈定伦(在逃)相继来到海口市,帮忙王平兰经营″好友″火锅店。在经营过程中,被告人陈定强、王平兰及陈定伦与胡先钱的矛盾不断加深,于是共谋杀死胡先钱。
2003年2月26日20时许,陈定伦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小玻璃瓶液体交给王平兰,并告诉王瓶里装的是安眠药,让王平兰以治口臭给胡先钱喝(因胡先钱曾让陈定伦帮其购买治口臭的药)。王平兰回到401房,依计骗胡先钱喝下安眠药,并下楼告知陈定伦。当晚21时许,陈定强及陈定伦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铁锤、尖刀、钢锯进入401房,用铁锤砸死胡先钱。陈定强及陈定伦先把胡先钱的尸体肢解成几大块,搬到401房卫生间。第二天晚上10许陈定强与陈定伦又购买一把菜刀,为便于碎尸,陈定强在路上捡到一块三夹板,回到401房后,二人用菜刀把尸块上的肉肢解成小块状,从卫生间冲入下水道,余下的人骨和作案工具被分装在几个黑塑料袋中,放在401房的厨房。因为下水道堵塞,胡先钱的尸块从401房楼下的301房的卫生间溢出,带有腥臭味的水从301房流出到楼道。陈定伦担心事情败露,在同年2月28日5时许,以荣官平(陈定伦女友)母亲病重为由,与荣一同逃离海口市。当日上午9时许,宿舍管理员胡正玉因闻到臭味而发现301房的肉块,向″好友″火锅店打电话询问后,又向″110″报了警。陈定伦逃跑时交代王平兰晚一点再报案,王依约于当日中午12时许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警大队报案。陈定强在王平兰报案后随即逃走,于同年3月2日投案。
荣官平明知陈定伦因作案而潜逃,仍通过朋友刘某在江苏省仪征市找房子藏匿陈定伦。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定强、王平兰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被告人陈定强伙同他人杀死他人后进行碎尸,被告人王平兰事先与他人预谋,并用安眠药骗被害人喝下,二被告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被告人荣官平明知他人杀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他人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且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严惩。被告人陈定强提出其具有自首情节,经查属实,但鉴于其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依法不能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人民网海南视窗9月18日电)来源:人民网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