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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合影照成证据 花心丈夫被判赔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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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30日14:21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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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重庆晚报报道,用自己和“二奶”合影的照片向妻子戏谑,却没料到这张照片会成为向妻子作为有错赔偿的证据。
重庆双桥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时,因为这一关键证据,判决由男方赔偿女方精神损失1万元。
1990年7月,19岁的男青年朱正平和16岁的女青年谭英在街上相遇一见钟情。恋爱7年后两人结婚,1998年女儿出生。
但是,当年朱正平在大足县一家卡厅认识了年轻女子何娟,从此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给家里寄钱的次数和数量也越来越少。去年初,朱正平拿出他和何娟拥抱的照片向妻子说,要和和照片上的女子结婚。谭英认为丈夫在开玩笑,但在无意中保藏了照片。
去年底,朱正平突然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庭审理时,朱正平自称理由是感情不和。但在谭英出示照片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了外遇。(陈能雄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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