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蒙大奇 |
沈阳慕马大案,媒体曾披露过一个精彩的细节。1998年,慕绥新为宣扬政绩,特别邀请一批香港记者到沈阳采访。其中一位似乎在不经意间注意上慕绥新的一身“行头”:衬衫呀、领带呀、西装呀、皮带呀,一律是世界名牌。这位懂行的记者粗略一看,就知道市长这一身名牌,少说也值几万港币。而市长月收入不过才千把块钱吧?“市长的新装”由此成为香港报纸的花边新闻。名牌的市价、市长的收入,都不算什么机密,为什么此事偏偏是从一位香港记者嘴里说出来呢? 平心而论,贪官一开始并不都是衣冠楚楚的。只是一旦与“贪”字沾了边,就少不了变得衣冠楚楚起来(除极个别特别善于装穷者外)。比如,厦门特大走私案暴露出两个劣迹斑斑的大贪官,一个是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一个是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说到穿衣打扮,两人之间有一段故事。据说,李纪周一贯衣冠楚楚,不大瞧得起衣冠不整的人。王乐毅则衣冠落伍。有一回,李纪周当面嘲笑王乐毅衣冠不整。李的情妇则心有灵犀,马上陪同王乐毅到北京一家加拿大名牌服装店订制两套西服,价值逾万元。 这笔钱由谁支付呢?报道里没说。不过贪官自有贪官的门道,最省心省力的办法,就是由公款报销。比如慕绥新多次想拉到交通局长位置上的那个当代“庄园主”夏任凡,原来是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涉案金额高达2700多万元。相比起来,“买西服用公款报销”似乎不值一提。 广东汕尾曾有个闻名一时的副市长马红妹,她有这样一段名言:“我是女人,我代表汕尾妇女形象,而且我经常上电视,如果穿得太差,就会给汕尾妇女脸上抹黑。我买一些衣服穿,公家难道不该报销吗?”这位副市长理直气壮的强盗逻辑,不仅给“市长的新装”增添了新的诠释,而且也丰富了东方式幽默的品种。 有没有另外的途径呢?当然有。收礼受贿,接受名牌服装的贪官,光是报纸报道过的,就不在少数。或者换个样式,由贪官自己选购名牌服装,然后把发票拿到送礼行贿者那里“报销”,恐怕也不乏其人。最妙的是有人看透了这一点,竟然用来作为自己的一条生财之道。比如江苏省交通厅原来那位办公室主任周音海,有个情妇在南京新街口看中一件裘皮大衣,已经与商场老板谈好以21000元成交。情妇给他打电话,要他到商场付款。周音海遵命前来,这个情妇竟然要求老板以26000元收费,等周音海付钱后,自己再得5000元现金。周音海呢,当然更不含糊,一手在这里交钱,一手则将发票拿到锡山市一家公司以防寒用品名义报销。 对贪官的衣冠楚楚,什么人最知根知底呢?看来,是他的情妇。他的情妇不仅深知“市长的新装”其中有什么奥妙,而且竟然能够从中渔利,恐怕就绝不仅仅是一种东方式的幽默了。 文章原载7月5日《中国青年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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