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巨盗侵占机场建设费240万
2002年9月21日07:3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据广州日报报道 身为银行职员,却与女朋友一起将代收的广州白云机场建设费占为己有,数额高达240余万元。近日,这一对20多岁的“情侣巨盗”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7年,追缴的77万余元人民币等赃款已经返还给受害单位。
27岁的林宾(化名)案发前是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白云机场支行的员工,负责在机场候机大厅代收机场建设费。他的女朋友钟华是湖南省汝城县农民,初中文化程度,事发时仅20岁。
2001年9月20日至10月8日,林宾在代收建设费的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将当天收取的现金入账,而是用第二天收回的现金冲抵前一天的现金收入,在短短20天的时间内,林宾共侵占了广发行72万余元人民币、245元美金。同年10月9日,林宾还邀约女朋友钟华在候机楼外接应,自己则用手提袋分两次将银行收取的人民币167万余元、港币300元带出机场,两人随后携带这笔巨款逃跑。警方首先将钟华抓获归案,随后,在钟华的协助下,在海口美兰机场又将林宾抓获。经审讯,林宾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白云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林宾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于林宾的女友钟华,法院认为,她与林宾合谋作案,还大肆挥霍赃款。虽然钟华尽最大努力协助公安机关追回被侵害的财产、协助抓获林宾,但根据法律规定,还不能认定钟华有重大立功表现。故此,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钟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