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孙瀛)昨日,记者从辽宁省物价局获悉,从现在起,辽宁省各市对与“非典”防治相关的商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重点检测,各市要在每天下午2点前将当地市场价格动态、重点商品的价格水平等上报到省局,实行全省阶段性价格日报制度。
据了解,从现在起,辽宁省各市对于“非典”防治相关的商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如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粮食、副食品等,要实行重点检测,发现价格异常波动,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各市每日下午要设立专人值班,落实责任,公布值班电话。
又讯(崔国玺 见习记者 孙瀛)昨日,沈阳市物价局领导表示,对与非典型性肺炎防治有关的商品价格将进行监督检查。凡是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商品,要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商品,要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市民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请拨打12358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