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曹先生虽无过错,但应给予对方家属一定补偿 新快报讯 (记者杜宇轩) 住在广州市番禺的一个退休老教师做梦也没有想到,刚刚经历了丧妻之痛,又被远在老家广东信宜一个风水先生的女儿将其与三个儿子、一个侄子告上法庭,要求为风水先生的死负全责,索要5万余元。法院判决老教师等虽无过错,但应该补偿1.5万元。 风水先生看风水摔死 曹老先生是某小学的退休教师,和三个儿子住在番禺。他说,2002年8月20日上午,他的妻子陈女士在医院病故并火化。根据她娘家亲人的要求,8月21日下午6时许,他将妻子的骨灰运回老家安葬。刚回到老家,就听到有人传风水先生林老因替其亡妻寻找安葬地,在路上摔倒身亡。他感到莫名其妙,因为他从没通知家中亲人去找风水先生寻找安葬地。第二天,他就回到了番禺。 岂料两个月后,风水先生的女儿因此将他及三个儿子、邻居曹某良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万余元。 之后,他才知道,原来8月20日晚打电话回老家后,老家人将其要安葬亡妻骨灰、做斋(当地风俗)一事告诉了邻居、其侄子曹某良。而曹某良以为按俗例该请风水先生,于是,8月21日早上,曹某良便去请林老,林老表示同意。11时30许,林老带着徒弟和来曹老先生老家做帮手的几个人同去,途中遇到一个坎,风水先生林老在上坎时不幸摔倒致死。 法院判事主无过错要补偿 风水先生的女儿起诉认为,被告5人明知林老年事已高、山高路陡,事前并未告知及征求她的意见,上山也未做好保护,因此被告应对林老的死负全部责任。要求曹先生赔偿死亡补偿费等共计5万余元,其余4被告负连带赔偿责任。 曹老先生感到非常冤枉,他说,自己根本没请什么风水先生,风水先生死的时候他和三个儿子都在番禺,怎么能要他负责呢?而且风水先生本来就身体不好,当地常给其看病的医生也推断其是由于心肌梗塞意外死亡的。曹某良同样认为不关他事,他说完事后就走了,直到12时回家吃饭才听说林老上山时突然死了。 信宜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曹先生等被告对风水先生的死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过错责任。但由于风水先生是在为曹先生办事的过程中死亡的,因此曹先生及三儿子应给予原告适当的经济补偿,判决补偿1.5万元。原告要求曹某良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曹先生等人上诉。不过茂名市中院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认为虽然曹先生没有过错,但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应给予风水先生之女一定的经济补偿。曹先生称,他决定向省高院申诉。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