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3月19日消息:根据群众举报,记者于3月14日对建始县茅田乡部分非法小煤矿死灰复燃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除了利益驱动外,还有少数部门对这些煤矿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任态度,甚至有罚款放行的违法乱纪行为。 记者在该乡板场槽村调查时,有矿主出示了两张收款收据。其中一张是由乡乡镇企业管理站开具的,金额为300元的2001年度“工业管理服务”,收据上没有收款日期,矿主说是2002年1月7日左右。另一张收据只有会计和出纳的签名,没有公章,交款事由上写明是“无证采矿罚款”,金额也是300元。矿主说这是乡矿管所的人通知他2001年11月15日去矿管所交的,此后该所从来没有到矿上去对他的违法开采行为进行过制止。 在该乡大茅田村,一位姓李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村和板场槽村大约有10多个无证矿井在开采。他带我们到板场槽村一组的一个非法矿井了解情况时,井下还有3个工人正在往井外运煤。一位工人告诉记者,他们这是自用煤。去年6月被关了后,9月初又开始采煤。主要是当地居民烤烟要用煤,自己采煤比在合法煤矿购买便宜且运费少。 据恩施晚报了解,一些非法矿井的煤炭销售价格比合法煤炭要低得多。板场槽村一家非法煤矿粉煤的售价为37元,而市场价格一般在80元左右。巨大的利益趋动使这些非法矿主敢于“冒风险”,因为37元的售价中只要剔除10多元的工人工资,剩下的基本上就是他们的利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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