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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电子警察上岗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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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9日01:38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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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祝恒源 首席记者萧叶报道 昨日获悉,沈阳市近百“电子警察”已经开始上岗值勤,这是该市首次全面启动电子监控系统。今后,在城市的主要路口都有“电子警察”日夜监视着机动车违章情况,交警部门将根据“电子警察”的记录定期对违章车辆给予曝光和处罚。
据市交警支队科研处工作人员介绍,沈阳市曾经在部分路段的路口装上了电子监控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效果比较明显。从去年起,因为城市道路改造等原因,先期安装的监控设备被暂停使用。
今年10月末,沈阳市道路改造结束后,为遏制机动车夜间违章的势头,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全面启动电子监控系统,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在城市的主要路口增设监控设备,现启用的“电子警察”有近百个,涵盖了市内所有的主要交通路口。据技术人员介绍,现在沈阳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有三类,第一类是胶片相机式;第二类是数码相机式;第三类是视频式。“电子警察”的工作原理是,在停车线前设立感应线圈,如果红灯方向的车辆超过了停车线,线圈就会向自动拍照系统传送信号,相机将违章车辆的牌照和当时的情景拍摄下来。
电子监控设备全面启动后,交警部门将每7天到10天统计一次记录闯红灯的交通违章车辆情况,并由交警支队定期对违章车辆登报曝光。违章驾驶员应该主动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警部门将对违章驾驶员依法给予200元罚款。在法定期限内不去接受处罚的,将依据《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300元罚款,滞留车辆直至接受处罚为止。同时,违章驾驶员还需交纳纠正违章工本费200元。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机动车司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在夜间行驶的车辆更要注意,因为“电子警察”在24小时监视着车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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