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台北消息因SARS疫情尚未稳定,台当局称,将允许大陆配偶在台停留期限在6月前届满者,再自动展延停留期限至2003年6月30日止。
台当局“行政院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纾困委员会”14日称,经统计相关资料显示,大陆配偶因停留期满,至4月底止有5091名不需离台;至5月底止,有12324名大陆配偶不需离台扣除4月底到期者约新增7000名。
台当局认为,上述延长大陆配偶在台停留期限之措施,将可避免不必要的人员移动,有助于台湾的SARS疫情管控。
台当局并称,至于大陆配偶于本案展延停留期间,所持用大陆地区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效期届至或逾期者,将由“海基会”续协调大陆有关方面通案从宽办理相关证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