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是广东入汛3个月的日子。在前汛期发生的“水灾害”已经不少———历史少见的干旱、10多次龙卷风夹冰雹暴雨的袭击、严重的咸潮上溯、沿海一些城市近年来最大面积的赤潮、局部性洪涝及个别地方山体滑坡等。专家指出,与往年汛期不同的是,今年的水灾害表现形式更加多元化,这正是广东进入21世纪需要正视的防灾减灾新形势。
为了掌握这些变化,有专家提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新形势下的防灾减灾工作:
首先,正视城市化进程加快促使防灾减灾的重点转移。21世纪的广东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化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预测城市化进展将由1998年的33%提高到2010年的67%。而城市化进程也极大地改变城市的雨洪情势、水灾害形式,以至城市的“孕灾环境”、“致灾特性”以及“承灾特点”快速变化。带来的将是加剧了人口及财产的承灾风险,城市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压力凸现。因此,治水战略从幅员辽阔的乡村向高含金量的城市转移已经日益显得迫切。
其次,正视人类活动加剧导致全球性气候变化施加了防灾减灾的压力。山区森林砍伐、破坏大地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土地资源过度或盲目垦植,人为设置防御洪涝排泄瓶颈;在河流建筑桥梁、港口、道路等各种设施以及滥挖河砂等行为,造成的水灾害或者降低取水质量、或者加大洪涝的威胁性、或者改变河势流向等。调查表明:广东拥有4000多公里的天然海岸线和后天修筑的3000多公里海堤工程,海防线之长居全国之首。然而过去的100年中全球性平均气温上升了0.3℃~0.6℃(海平面随之平均上升了10cm~20cm),海平面上升。这不仅导致历来台风暴频繁发生的广东水灾害演变成旱涝交叠、多灾种并发,更重要的是相对固定的海堤防御工程以及大批水利设施,难以对付变化无常的各种极端性自然灾害。
再次,正视水环境因素对防灾减灾体系的新要求。改革开放前,广东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尚低,洪、潮、涝、渍灾害是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经济获得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水资源需求增加、水污染加剧,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防洪除涝防风暴潮减灾体系建设必须考虑多元化的自然灾害威胁。大量实践已经提醒人们,只有治水减灾综合能力与时俱进了,才能适应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本报记者周玉芬、通讯员粤水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