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受伤的王小姐向出租司机和公司索赔精神抚慰金
2002年8月25日02: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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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2-08-25 01:36:45 早报讯“我是学服装表演的,容貌对我太重要了,伤疤将影响我今后的工作。”毕业于江南大学服装表演专业的王小姐乘坐出租车时发生车祸,眼角和鼻子因此留下疤痕,近日她将司机和出租公司告上法庭,除了索赔误工、财物损失、伙食补助等费用外,她还以疤痕影响“抛头露面”为由,额外索赔精神抚慰金6万元。
王小姐称,去年8月9日,她乘坐的出租车行驶到香港中路时撞到路灯杆上,造成她面部多处挫伤、骨折。王小姐此前在我市某知名服装企业从事新闻发布、迎宾、主持等工作,因为脸上的疤痕,丢掉了原来的工作。上周五,王小姐向市南法院递交了诉状。
王小姐的代理律师认为,所学专业决定了王小姐的工作需要“抛头露面”,而车祸造成的疤痕将影响她所学技能的发挥,因此她可以额外索赔精神抚慰金。(记者聂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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