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大奖导致夫妻离婚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2002年5月12日16:24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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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一时的徐州500万元体育彩票纠纷案,日前经徐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
2001年4月24日,家住铜山县的王某以4元人民币购买江苏省电脑体育彩票第01032期,获特等奖500万元,扣税仍余400万元登记在王某名下。2002年5月21日,王某将其中的150万元转存于其母蒋某名下,致使王某与妻苗某及双方家庭之间产生矛盾,导致王、苗感情破裂离婚。
2001年7月6日,苗某向徐州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确认40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经审议,法院判决王某购买彩票所得的奖金400万元属王某、苗某共同所有。后经徐州中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对婚前财产以及原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商品房及汽车等财产以及尚余的150万元奖款进行了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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