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以国企人员失职罪新罪名起诉一案
2002年4月22日07:55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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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4月22日消息: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本月19日以涉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新罪名,将该市云溪粮油贸易中心原经理李永山起诉至法院。
去年12月21日,石志雄以1万元的价格从李永山手中,买下云溪粮油贸易中心打米车间废旧机械设备。第二天,石志雄在既不了解打米车间周边环境和储存物品,又未明确告知李永山切割时间的情况下,带领方棋军等5人用氧焊切割废旧机械设备。12月23日一早,石志雄没有亲临打米车间现场指导作业,留下无操作证的方棋军等5人单独作业。
当日11点多钟,当方棋军在打米车间地下通道用氧焊枪切割一铁质升降筒时,火苗引燃筒内的可燃物,火势蔓延到旁边一仓库,烧毁仓库内存放的化工产品及部分粮食,造成国家财产损失91万余元。
经公安消防部门认定,此起火灾系方棋军在氧割升降筒时,引燃筒内的可燃物引起。
据检察日报报道,同案起诉的还有石志雄、方棋军,他们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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