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滥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要坐牢
2002年6月21日12:21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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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郑丽虹)昨天,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持召开全市医疗机构动员大会,布置实施医疗机构用药秩序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时间从6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整治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违规的行为,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和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非法用药威胁患者健康
会上指出,目前深圳医疗机构中存在所用制剂质量不合格、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采购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未按要求建立验收制度等问题。少数医疗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甚至重复使用应当一次性使用的无菌注射器、血液透析器、透析用管路、导管等医疗器械,严重威胁着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保证人民用药和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市药监局决定采取普法学习、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对象为全市687家市属、区属医院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和外地驻深医疗机构。检查内容为:是否无证配制制剂,是否使用未经批准调剂的外单位制剂,药品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是否有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虫蛀霉变药品等违法行为;检查一次性医疗器械有无产品注册证,有无重复使用,是否建立采购、验收、销毁制度及其质量情况。开出“猛药”根治非法用药
在整治行动中,凡发现医疗机构使用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配制的制剂按假药论处;凡未标明或更改有效期、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和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按劣药查处;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或对应当销毁未进行销毁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上谈到,希望通过这次行动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药品使用的行为,建立完善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使不按规定采购、验收使用和销毁一次性医疗器械的行为得到根本整治。对被查发现问题或经过此次专项整治后仍然违规使用假药劣药、非法使用药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将从重处罚,并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同时依法追究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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