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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扣民工工资要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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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3日17:4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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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开会研究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恶意拖扣民工工资要严处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今天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情况汇报,并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了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关心群众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把它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会议强调,要着力解决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农村五保户的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要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困难企业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要进一步落实扶持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要切实安排好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他们吃饱穿暖、安全过冬,国家安排的冬令救济款、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必须在春节前落实到村到户。
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要进一步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用于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资金投入,并加快资金调度,及时将这些资金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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