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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个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1日挂牌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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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01日23:08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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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八月一日电《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八月一日起在中国正式实施,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获得政府的全面救助。据此间央视综合报道,北京、深圳、南昌等城市的救助站已挂牌成立。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救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是无亲友投靠;三是既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又不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天。那些以流浪为生活方式、以乞讨为生财手段、好逸恶劳的人,不属于救助范围。
在北京,首批建成的四个救助管理站今天在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四区举行挂牌仪式。北京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楚国清说,这四个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承担城八区发现的符合救助条件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区设立了救助管理咨询站,接受本辖区内求助人员的申请。在救助管理工作开展一段时间后,北京市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救助管理站建设的长期规划。
在深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和宝安区、龙岗区救助管理站今日正式开始接受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在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每间宿舍的面积在五十平方米左右,住十六人,符合求助人员人均三平方米的基本居住条件。目前,救助站暂分男、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四个区。
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南昌市救助管理站正式挂牌成立。虽然救助站并未改变收容遣送站设施的基本格局,但气氛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昔日紧闭的大门完全敞开,再也听不到刺耳的警笛声了,倒是被救助者玩球时的吆喝声时时传入人们的耳鼓。救助站内原有的房子经过近一月的整修已面貌一新,救助站占地二十六亩,救助人员宿舍八百平方米,可同时救助二百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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