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指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同时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六大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流动重组的大幕已经拉开,产权交易市场事业将春潮涌动。 根据统计,我国国有企业近19万户,其中大型企业8000户,中小型企业18万多户,涉及需要调整的资产超过10万亿。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外,其他一般竞争性行业的国有资产通过股份改造、兼并收购、破产重组、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方式,有序退出和收缩,将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降下来。为了完成这一伟大战略任务,中央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提供了体制保障;提出健全现代市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权市场,为国有企业产权搭建起交易平台。在计划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国有、集体产权主体不完全到位或国有、集体产权主体缺位,在某些地方出现企业“自己卖自己”、权力干预,以至于导致暗箱操作,产生权钱交易,滋生腐败,造成大量资产流失和资源的无效配置。只有产权交易进入市场,以市场化的方式配置资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才能引进国际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才能调动民营资本参与有企业的改组和改造的积极性,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会稳定。下面就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国企、集体产权交易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对产权交易市场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着市场的定位与发展。领导的重视是产权交易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关键。各级政府要始终把产权交易工作摆上位置,列入议程,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具体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要加大对企业产权交易为什么进场交易,如何进场交易,不进场交易怎么处理等的宣传,让企业厂长、经理及广大职工都明白、清楚,增强人们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的意识,使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企业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 二、加强产权交易机构建设和人员的选拔。大力发展有形产权市场,组建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办事能力的职业队伍,是做好产权交易工作的基础。建立健全产权交易机构是搞好产权交易市场化的组织保证。 三、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法律。鉴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入WTO后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需要,急需一部分全国通行的“产权交易法”来指导全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该法在产权交易主体的审批机构、监督管理、产权交易的主要规则、交易程序、交易收入的使用以及向外商出售国有产权等内容上,应有明确的规定。产权交易必须有法可依,依法进行。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产权交易工作涉及到许多政府部门。如财政、工商、税务、国土资源、房地产、经贸、监察等部门。产权交易项目需要得到这些政府职能部门的事前审批或具体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等。产权交易工作应实现进场联合办公,解决交易中产生的有关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对目前的产权机构进行整合,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建立起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权交易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