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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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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5日07:46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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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记者李晓萌 “发挥审判职能,及时有效地做好涉企案件的审判工作,是法院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亚文围绕“企业优先”的思想,提出法院工作新思路。
刘亚文说,全市法院今后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对涉企案件坚持及时立案、及时送达、及时审理、及时执行的“四及时”措施;对有重大影响的涉企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原则;对确有困难的企业,采取减交、缓交诉讼费的方式,减轻企业诉讼负担,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针对各类涉企案件的不同情况,开展专项审判。刑事案件以审理贪污、挪用、诈骗、侵占企业资金资产、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为重点,维护正常经济秩序;民事审判要重点审理好企业在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参股控股、放开搞活中的纠纷案件,规范资产评估,防止企业资产流失;对涉企的信贷、金融纠纷案件,要慎重对待、稳妥处理。
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手段,处理好涉及企业的执行案件。加大回收债权的执行力度,保障企业资金能尽快周转;对企业正在运行的厂房设备,不轻易采取查封措施;对用于技术改造和解困的资金不得扣划等。
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的环境。全市法院将继续贯彻“严打”方针,重点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妥善处理集团性纠纷和涉企的敏感复杂案件,维护企业经济安全,帮助企业脱离困境。
积极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活动,主动帮企业堵塞漏洞,引导企业走守法经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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