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滦河口海水污染案一审渔民胜诉 获赔1365.97万
2002年4月27日15:1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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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秦皇岛4月27日电(记者屈维英)延续了一年之久的滦河口海域污染事故诉讼终于得到了依法审理。今年4月12日,天津市海事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判处造成污染源的迁安第一造纸厂等9家造纸及化工企业连带赔偿渔民孙有礼等养殖经济损失1365.97万元。
经天津市海事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0月上旬至中旬,正当孙有礼等18户渔民在滦河口海域的水产养殖业获得大丰收的时节,来自滦河中游河北省迁安市迁安第一造纸厂等企业的工业污水通过沿海排水闸河道流入滦河口海域,发生重大渔业污染事故,导致当地渔民养殖的贝类、鱼类出现大面积死亡,经查受污染面积达6882亩。
据天津市海事法院介绍,这是我国迄今依法判决的第一例海水污染导致渔民蒙受严重损失的经济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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