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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刑警在行动之六:黑恶势力团伙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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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8日18:3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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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团伙头目范泽光被警方擒获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
这是一个恶势力团伙,从敲诈勒索、偷车,到抢劫、杀人,几乎无恶不做。
这个团伙,十年时间发展了20多个成员,从最初的猎刀、钝器,到后来自制钢弹枪、制式手枪,做案武器不断升级。
这更是一伙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做案不留活口,常从受害人后脑开枪……
面对如此凶残的黑恶势力,贵阳警方“打黑特别行动队”的10余名刑警,经过九天九夜的艰苦工作,一举将这伙为害贵阳近十年的黑恶势力歼灭。
① 血 案
2002年1月18日上午8点,白云区龚家寨“强臣”住宅小区。
三个陌生人走进小区,三双眼睛从这栋楼扫到那栋楼,像是寻找着什么,神情中透露出些许紧张。忽然,四楼一阳台外安装的空调吸引了他们的目光。三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合计着:这家肯定有钱,就他家了!
随后,三人径直朝楼上走去。
这个空调,是白云区某中学教务主任徐某家新安装的。
门响了,徐某刚一打开门,冷冰冰的枪口就对准了她的头。
徐被扭进卫生间捆绑起来。三人开始在家里翻箱倒柜,并很快找到了他们需要的东西:钱——17000余元现金。
但是,三人并不打算放过徐。虽然徐一直在哀求着饶命,让他们随便拿想要的东西,可三人还是掏出了黑乎乎的手枪,朝着徐的后脑扣动了扳机。为了“更保险”,三人还在余的右背部猛刺了三刀。
② 寻 枪
涉枪!杀人!入室抢劫!
案件引起贵阳警方的高度重视。
警方随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18”持枪入室抢劫专案组,省公安厅也把该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
涉枪恶性案件在贵阳很罕见,寻枪,也就成了突破此案的关键。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专案组经过反复摸排调查,始终未能寻找到突破口,案件陷入僵局。2002年9月28日,云岩区公安分局从一吸毒人员口中,偶然得到一个枪案线索,孔令荣政委立即指示:将吸毒人员交给专门对付恶势力团伙犯罪的“打黑特别行动队”进一步审查。
很快该吸毒人员吐露了另一吸毒人员周文康可能私藏枪支的线索。
枪,这个一直让刑警揪心的字眼终于出现了。
一大队队长王治军在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组织警力在贵州啤酒厂后一住宅楼内将周文康抓获。
③ 突 审
杨朝华、林银富两名侦查员立即展开对周的突审。
对周文康的审讯异常艰苦。
周文康对警方很“有一套”,审讯中不但东扯西拉不说真话,还故意把屎、尿都拉在裤子上,又脏又臭,企图以此蒙混过关。而两名侦查员抱着高度的责任感,找来衣服给他换洗,并给他买来吃的,然后接着审,丝毫不给周任何逃脱的机会,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我多次被抓,这次算是遇到了真正的警察,我只有‘丢嘴’(坦白交待)了。”面对一丝不苟的警察,周文康无奈地说。
经过18小时的突审,周交待了他家的电视机内藏有自制仿“五·四式”、“六·四式”手枪各一支,子弹6发。同时交待“兄弟”杨 可能有枪。
29日中午12时30分,杨 在聚贤巷被抓获,在其家中搜出自制手枪两支,子弹6发,手铐两副,以及猎刀一把。
④ 破 案
案件取得了重大进展。
9月30日晚,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林连华听取了案件情况汇报后,明确指示:“要有强烈的侦查意识,枪是从哪里来的,他们拿枪要干什么?必须查清楚”。
警方判断,此伙犯罪嫌疑人可能与“1·18”持枪入室抢劫案有牵连。随后,贵阳市公安局从各县市局抽调熟悉“1·18”案的刑警加入行动队,连夜突审杨。
在审讯室,警方与杨 斗智斗勇,终于在48小时后撬开了他的嘴。
10月1日,杨交待了伙同范泽光、邓安平携带自制仿“五·四式”、仿“六·四式”手枪抢劫杀人的过程。至此,历时半年有余,“1·18”大案告破。
⑤ 抓 捕
“1·18”大案的告破,并没让刑警感到轻松。研究案情后,他们作出了乘胜追击,将这个团伙全部挖出来的决定。
警方随即展开了抓捕行动。
10月1日下午7时,在贵溪饭店,犯罪嫌疑人周斌被抓获。
10月1日晚10时20分,在狮峰路,持刀拒捕的邓安平被生擒。
10月2日,团伙成员焦明林、颜老五、“胡子”相继落网。
10月3日,主犯范泽光在清镇被抓获。
经过9天9夜的奋战,警方共抓获20余名犯罪嫌疑人。至此,为害一方的恶势力团伙被端掉,成员无一漏网。
大规模抓捕结束后,刑侦支队长闵健根据案情发展,及时调整侦查策略和审讯方案,使一些令人震惊的大、要案相继浮出水面。
在对范泽光进行审讯后,范不仅对“1·18”大案供认不讳,还交待了1995年震惊贵阳市的“7·30”春蚕巷入室抢劫杀死三人恶性案件等20余起重特大案件。
⑥ 恶 行
据警方调查,该团伙涉案面非常广,几乎无恶不做:敲诈勒索、盗窃、抢劫、杀人、开设赌场、制枪藏枪……
该团伙成员多只读过小学,最高学历不过初中毕业。而绝大多数成员,都有犯罪前科和服刑记录。从1992年以来,该团伙成员长期纠合在一起,共杀害无辜百姓6人,盗窃各种车辆20余辆,赃物案值80余万元。
这帮杀人不眨眼的恶徒,抢劫时多不留活口,就是受害人不反抗,抢劫成功后他们也会将受害人杀死。在“1·18”案、小河妇女被杀案中,受害人都是苦苦哀求,试图以物换命,但最终依然被杀。
这帮杀人不眨眼的恶徒,杀人手段残暴。除直接朝受害人后脑开枪外,还对中枪的受害人进行轮番刺杀。在花果园立交桥劫案中,为了100元钱杀死一男子后,宋友军竟然说:“一天不杀人,世界人挤人,多杀一个人也是为地球减轻点份量!”其气焰嚣张至极。( 稿件来源:贵阳晚报/新华网贵州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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