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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成立《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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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6日15:19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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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3月6日电(记者陈雁)香港特区立法会《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委员会6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主席和副主席。
《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是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按照行政会议建议和行政长官指令,于2月26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旨在实施《基本法》第23条。按照《基本法》第23条,香港特区有宪制上的责任“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或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香港特区立法会在2月28日内务委员会会议上成立了法案委员会,以对条例草案进行研究。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法案委员会会议上,选举叶国谦议员为法案委员会主席,选举刘汉铨议员为副主席。法案委员会共由50名议员组成。(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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