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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游手指被截 学生索赔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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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1日08:05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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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南通市区某小学二年级学生顾某,在春游中手指被压伤后,到医院施行了手指截短缝合手术。孩子的手指短了一截,她母亲认为相关医院、公园、绿化管理部门、学校及“肇事”孩子的父亲都有责任。日前,一纸诉状将“肇事”孩子的父亲等5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5被告连带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3637.1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同时连带承担孩子将来补救治疗费3万元。
据这位学生的母亲顾嵘向法院诉称,今年4月4日上午,其女儿所在的学校组织学生到南通市区某公园春游。同班男生张某站到栏杆横梁上并前后晃动,致使顾某的左手中指被夹在栏杆之间的夹缝中,血流不止。事发后,老师立即带顾某到某医院诊治。想不到医院竟在诊疗过程中,“擅自”将其女儿的患指截短缝合。9日,此案已被法院依法受理。(海滨 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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