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分钟解决沈阳游客投诉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05日00:02 半岛晨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晨报讯(刘澎清记者黄晔楠)“太谢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对外地游客电话投诉也这么重视。”仅用了40分钟,大连市工商部门就给沈阳游客的投诉一个满意的答复。
原来,刘女士“十一”期间从沈阳来大连旅游,返回时在三八广场东一家海参专卖店买了1.5公斤水发海参。刘女士回到沈阳后却发现所购的1.5公斤海参缺了300克。刘女士与经营者取得联系,业主虽承认他们的海参掉秤,但却不给赔偿。于是,刘女士分别打电话向市工商局、中山工商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申诉,请求调解处理。
外地消费者既无人证又无物证的电话投诉,处理起来很难。负责此事的桂林工商所经查了解到,经营者承认前几天以每公斤近40元的价格,卖给了沈阳刘女士1.5公斤水发海参,并承认可能是包装袋和冰水的原因造成1.5公斤货物掉秤300克。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批评教育,经营者刘某诚心认错并接受了相应处理。从当日上午9时20分到10时整,只用了40分钟,桂林工商所就完成了法定程序,挽回了外地游客的经济损失。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