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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农机管理站国道“红线区域”大修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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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8日10:55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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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路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砍伐行道树,在国道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本报汉中讯 记者 李杰洋县农机管理站未向公路主管部门申报,竟在108国道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砖混结构的两层17间办公楼、擅自砍伐7棵直径达10厘米左右的公路行道树。此事虽经洋县路政稽查大队的多次制止,但该站却置若罔闻,强行施工。日前,此违法建筑已竣工。周围群众对此强烈不满。 洋县农机管理站地处洋县戚氏镇108国道南侧,该站原临108国道水沟外缘4.8米处有一排一层的平房,属临时性建筑物。今年4月,该站决定将这些平房改建为永久性的两层办公楼。5月10日未经洋县路政稽查大队勘察同意就擅自动工,至5月11日被洋县路政稽查大队两名路政员发现并依据《公路法》,认定为属违法建筑,立即进行了制止。5月14日又给其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5月18日前自行拆除,该站分管基建的黄副站长为此做出了停工接受处理的书面承诺。5月23日因工程并未停下来,路政稽查大队再次送达了处理决定书,要求立即拆除并罚款4万元。当日洋县县委召开了专项会议,认定该建筑的相关手续不全,违反了有关规定,要求主管部门县农业局将相关的手续送到汉中市公路局,以便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但因种种原因,此会议的决定搁浅,该站仍顶风施工,又私自砍伐了7棵行道法国梧桐树。 日前,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一排气宇轩昂的仅距国道水沟外缘4.8米的二层楼房已竣工,楼前7棵直径达10厘米左右的行道梧桐树被带根伐掉。记者就此采访了农机管理站的张树海站长。张站长称,他们改建是经县计委批准的,但事前未给县路政稽查大队打招呼。楼前的7棵法国梧桐树形状难看,伐掉将换栽成香樟树,更为美观。砍树这事他们是错了。 洋县路政稽查大队高峰副队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洋县农机管理站的行为违反了《公路法》第56条、《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9条及洋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道平川段的永久性建筑与公路水沟外缘不得少于20米的规定,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必须退出建筑控制区以外,办理了砍伐证,才能砍伐行道树。针对该站的违法行为,他们将依法严惩。 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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