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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手机引爆汽车炸弹案--祸起非法小煤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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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18日03:08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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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爆炸罪分别判处周良宇、李同有期徒刑五年和四年零六个月,以爆炸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崔根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因争抢非法小煤窑,三人采用手机引爆的方式将门头沟某歌舞厅经理韩某的捷达车炸毁。
深夜传来爆炸声
2003年2月16日晚11时,门头沟某歌舞厅经理韩某的白色捷达牌轿车被引爆起火。爆炸现场一片狼藉:只见被烟熏黑的捷达车的门护板已经脱落,保险杠也松散了。地面上除了一个残碎的手机外,还散落着四处飞溅的罐体碎片,最远的竟落到了距车十七八米远的地方,就连歌舞厅外墙上的空调罩也被飞溅的碎片穿了两个洞。
警方经勘察发现:这是一起手机引爆案,作案手段罕见,在北京尚属首例。根据案件种种迹象,侦查机关确定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崔根、李同和周良宇,但这三人早已逃之夭夭。
争夺煤窑利欲熏心
门头沟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一些不法之徒非法采矿,经常为争夺煤窑发生纠纷。
某歌舞厅经理韩某曾在门头沟某地非法开采了一口小煤窑,但由于门头沟区政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得不歇业停产了。但他想避过风头伺机重新开采。邓某见有机可乘,便偷偷地拾起了韩某“废弃”的煤窑。韩某为此找邓某索要煤窑。几日后,邓某的煤窑被人强占。为了给朋友出气,邓某的铁哥们儿崔根找到李同等密谋制造爆炸报复。
手机引爆捷达车
崔根等人找到电雷管、炸药、摩托罗拉旧手机等制造了易拉罐装药、手机引爆的爆炸装置,还特意在装有爆炸装置的提兜内放上了一瓶汽油,目的就是即便炸不了韩某的轿车也得把它烧了。2月16日晚,李、周二人将爆炸装置放在某歌舞厅门口韩某车下,用李同的手机通过拨号方式将爆炸装置引爆。
3月2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李同抓获,继而又将畏罪潜逃的周良宇、崔根抓获。
晨报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 张庆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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