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再次开展大检查 治理教育乱收费
2002年9月14日07:39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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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记者胡孙华)
昨日,我省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省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中央和我省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紧急通知,对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作出进一步部署。
为贯彻这一部署,即日起至20日,我市将对全市学校收费进行新一轮大检查。
近日,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政府也发出了《关于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厉禁止学校乱收费的紧急通知》。
就目前存在的个别学校乱收费现象,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在紧急通知中再次强调:高校不得以共建生、定向生名义另外收费;不得以追加计划和线下生名义乱收费;不得收取跨省费、转专业费;不得以承诺专升本名义乱招生、乱收费;高校二级学院、分校、软件学院不得违规高额收费;民办高校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招生和高收费。
各中小学不得代收书抄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自立项目收费,如“补课费”、“空调费”、“选班费”、“课桌凳费”、“培优费”等;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特色班”、“小班”等名义违规收费;“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学校按标准收费;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三限”生,严格按标准招生、收费。对“顶风”乱收费者,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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