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一小学教师六次猥亵四名儿童判刑三年六个月
| |
| |
2002年12月7日11:10 中国新闻网
|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六日电(尹中波于晶波)北京朝阳区某小学教师来某先后六次对四名九岁儿童进行猥亵。今天,从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传来的消息说,来某猥亵儿童罪名成立,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查,今年五月,来某在担任朝阳区某小学聘任教师期间,在上课或者午间休息时,在该校教室内,先后六次采用抠摸生殖器的手段,对四名九岁儿童进行猥亵。数日以后,来某到该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朝阳法院认为,来某无视国法,利用其教师身份对四名儿童进行猥亵,给被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触犯了刑律,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系自首,故依法从轻处罚。
在此之前,朝阳法院曾对歌手红豆猥亵多名男童案作出判决。巧合的是,红豆所受的刑罚也是三年零六个月。(完)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