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获悉,尽管2002年我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全年还是有3672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或伤或亡,平均每天伤亡的人数达10人以上。 据统计,2002年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073起,死亡511人,受伤3161人,直接经济损失1147万余元。和上年度比较,除受伤人数有所上升外,事故起数、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这些事故,发生在城区的有3047起,郊县1026起。根据分析,纵向间距不够、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疏忽大意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死亡事故发生的主要路段依次是西兰路、南二环、华清路、长乐路,死亡人数均达10人以上。2002年12月,全市在平坦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46起,死亡29人,伤179人,而在潮湿、积水、冰雪、泥泞道路上仅发生交通事故45起,死亡10人,受伤25人。 个体劳动者、运输工人和民工成为交通事故的三大受害者,全年分别死亡109人、96人和46人。21至35岁年龄段的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害最多,全年死亡292人,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数最多的郊县是长安区和蓝田县,分别是86和48人。 记者 朱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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