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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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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7日04:41 人民日报海外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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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田丽报道: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9月21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6%调高至7%。此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金融机构范围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有关外资金融机构等。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暂缓执行7%的存款准备金率,仍执行现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不会影响企业和居民的正常经济活动和生活。
该负责人说,存款准备金是中央银行针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工具之一。从我国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来看,小幅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会适当影响基础货币的扩张乘数,但目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余额高达1.6万亿元,存款准备金率提高1个百分点大约只会冻结相关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1500亿元,这种温和的货币政策措施不会引起货币信贷的下降。
为切实防止少数商业银行在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后出现流动性困难,中国人民银行同意遇到这种问题的商业银行可申请提前赎回其持有的中央银行票据或卖出债券。
这位负责人说,这次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1个百分点不会影响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的基本稳定,因此,也就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经济生活。货币市场利率水平通常主要是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市场参与者预期等因素决定的。这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不会引起金融市场流动性大的变化,适应外汇市场的新情况人民银行将继续增加基础货币供应,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还将投放相应资金,因此,货币市场不会出现流动性紧张的问题,货币市场利率不会大幅波动。
从市场预期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灵活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调节中央银行票据发行数量,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保持基本稳定。综合这些因素分析,市场参与者原.先的预期不会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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