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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少年小偷被当街殴打至死 家属获赔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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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1月26日0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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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南频道1月25日消息 2000年5月,琼海市中原镇两男子殴打一少年小偷致死,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其中一人有期徒刑三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000元。
2000年5月22日下午3时,在琼海市中原镇中兴南街,陈德东把一辆大阳摩托放在振兴钢材店门口,进店买材料。不久,万宁市大同中学学生李启云走过来,在陈的车子上摸来摸去。“那个小青年可能要偷车。”旁人告诉了陈德东。陈德东冲出门外,车子还在,但李启云已经走了。陈德东看见朋友吴多南骑摩托车经过,便拦下吴的摩托车,两人一起追赶李启云,一路上叫喊“抓小偷”。街上几十个人见到有人追打“小偷”,跟在后面追赶围观。
李启云一路东躲西藏。人群里不断有人喊“打死小偷”,现场一片混乱。
当琼海市公安局中原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15岁的李启云已被打死在街头。民警在将李启云的尸体拖上警车时,发现从李启云的身上掉下了摩托车油针。据介绍,这样一个零件转卖的话,一次可得200元。
案发后,琼海市公安机关围绕“小偷”被打致死的事件,展开侦查,拘留了犯罪嫌疑人陈德东、何君武。陈德东仅承认追抓小偷,没有动手打人,何君武承认打了死者两拳,随后又翻供,说自己不在现场。公安人员在向现场证人取证时,镇上的村民一听是给小偷被打死的案件作证,纷纷回避。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农民父亲悬赏缉凶
李启云的父亲李牛二是一个农民。儿子死后,他从万宁和乐镇来到琼海加积镇租房住下,等待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
2001年1月22日,公安机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然后释放。李牛二从公安机关得到的答复是,没有证人证实被拘留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殴打李启云,而且嫌疑人又拒不认罪。
光天化日之下,几十人围打一个孩子,怎么就没有一个证人?悲愤李牛二的写下寻找证人的启事四处张贴。告示贴出几天后,两名现场目击者谢式川、何剑平找到了李牛二。谢式川、何剑平反映,当时他们在现场看见何君武拿方椅子打李启云,喊着要把小偷打死。随即两人各写了一份现场目击证言,让李牛二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深入取证,两人说法和自书证言相符。至此,犯罪嫌疑人何君武参与殴打李启云的事实得到初步印证,琼海市公安局再次将何君武抓获。2001年12月,此案移送琼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舆论之争:法律保护小偷? 殴打小偷一案即将起诉的消息传出后,引发了舆论之争:群殴小偷致死该不该负责任?法律是不是保护小偷?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进退两难,有人甚至提出应对犯罪嫌疑人作存疑不起诉处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就此专门召开检委会进行研究,最后做出决定:对何君武伤害案调卷审查,提高审级。不但要追究何君武的刑事责任,提起公诉,还要追究已释放的、引发本案且积极殴打死者的陈德东的刑事责任。
2001年3月,何君武被起诉,陈德东也被缉拿归案。两个月后,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在琼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判何君武打死小偷有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当日,何君武一听说李是偷车的人,也赶到了现场,并在附近拿起一把折叠椅,一边喊着“偷车的,打死他”,一边冲入人群,用椅子殴打李启云。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君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赔偿民事附带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
李牛二和检察机关都认为,判决与公诉机关的求刑相距甚远。
“此案最终判决结果意义重大,不仅仅是个普通刑事案件是否公正处理的问题,而且是向社会昭示司法机关以怎样的态度对待此类案件。”经过检委会的讨论,2002年7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以一审判决采信证据不全面、量刑畸轻且缓刑不当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
2003年1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何君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000元。(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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