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说抢 两人说好 三男子劫杀摩托仔被执行死刑
2002年9月14日14:31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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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唐洁 通讯员孔献之)昨天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刑事宣判执行大会,对故意杀人、抢劫等2宗刑事大案作出终审判决,罪犯龚星端等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1年2月21日晚,26岁的广西巴马县人龚星端和同乡姚正发(26岁)到本市龙岗区平湖镇鹅公岭老乡刘兴海(26岁)租住的出租屋玩,龚星端提议抢劫摩托车,刘兴海、姚正发表示同意,并商定去平湖镇白泥坑抢劫。次日中午1时许,3人从刘租住地出发,龚和刘搭乘摩托车,姚乘坐汽车,3人在白泥坑会合后选定往横岗方向老虎窝路段的一个三叉路口为作案地点,刘找来一根木棍作为工具,伺机作案。下午5时许,被害人潘某骑摩托车路过该处时,龚星端拦停潘的摩托车并用双手抱住潘某,潘反抗、喊叫,刘见状用竹棍击打潘的头部,姚正发拿起木棍朝潘的头部和身上猛打,在殴打期间龚将潘所戴的头盔掀掉,潘某被殴打致死。3犯共抢得人民币200多元、摩托车一辆(价值人民币6250元)、手机等物一批(价值人民币975元)。同月28日,3人销售赃车后得人民币1250元。
法院依法判处三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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