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女做人“二奶”换来房子 法院判令全部退回
2002年9月13日10:3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成都9月13日消息:经过近一年的努力,39岁的周容芳女士终于通过法院从丈夫所包“二奶”的手里夺回了本应属于自己的财产。昨日,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二奶”10日内将45万余元购房款返还周女士。
据成都晚报报道,周女士与丈夫张春华于1985年结婚,婚后日子过得挺幸福。但从1994年张开始在外面做生意后,情形发生了变化。张春华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偶然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孙静,二人一见钟情,很快便非法同居。
二人暗中来往了3年多后,孙静提出结婚的要求,否则就和张断绝来往。当时,张顾及孩子还小,且妻子从没做过任何对不起自己的事,因此并不想和周女士离婚。但想到未婚的孙静没有名分地跟了自己几年,张也觉得有些不忍。
为了安抚孙静,张背着周女士给孙买了一套房子。1997年底到1998年初,张分4次以孙静母亲的名义为孙静在成都南门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加上装修,共花费了45万余元。2001年,张与孙的不正当关系以及张为孙购房的事均被周女士发现。于是,孙静赶紧将张给她买的房子贱价卖掉,带着房款不辞而别。
2001年9月底,周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张春华和“二奶”孙静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其夫违反《婚姻法》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并要“二奶”退还全部房款。张春华对自己的行为颇感惭愧,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背着妻子给“二奶”买房的事实。由于几次开庭,孙静在法院公告之后都仍不肯露面,法庭只好对此案进行了缺席判决。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