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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晕发廊妹再抢其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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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4日13:02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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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晕发廊妹再抢其钱财 两农民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11年和6年徒刑本报讯 (记者石磊通讯员徐琳)专门迷晕发廊小姐然后抢劫财物的广东英德农民廖耀军、郭俊化二人,近日分别被芳村区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6年。 2001年10月24日,廖耀军带上由郭俊化提供的药物,到一发廊要求“按摩”,发廊小姐杨某将廖带到老板租的出租屋里,路上,廖耀军买了一罐雪碧,在“按摩”的时候,廖耀军趁杨某不注意时将麻醉药混入饮料,并装作体贴地请杨某喝,饮料落肚,几分钟后杨某就失去知觉,昏睡了4个小时后才醒,她随身携带的250元和一台手机都被廖偷走。 2002年3月20日、22日和4月1日,廖耀军先后在啤酒、椰子汁、新奇士等饮料里混入迷药,以同样的方法分别向发廊小姐方某、李某和梁某等人伸出黑手,抢走她们的随身财物。4次作案的廖耀军共抢得财物价值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廖耀军屡次用药品麻醉被害人的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郭俊化明知廖使用药品麻醉发廊小姐后抢劫她们的财物仍然帮其购买药品,并从中牟利,也以抢劫论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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