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户外声讯广告
2002年9月4日09:33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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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汉文)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广告市场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工商部门将从即日起对一些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进行重点监管,特别要对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户外广告、声讯广告以及广告语言文字加大检查力度,减少和杜绝虚假违法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发布。
西安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处负责人张鲁豫在会议上表示,去年以来,西安市工商局分阶段对广告市场进行治理,全系统共查办广告案件820余件,广告市场的违法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比如《华商报》的前程招聘专版出现以后,整合规范了人才招聘广告,并使该行业的广告日趋规范。
他认为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需加大力度,巩固成果。西安市工商局副局长任军号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发挥三级广告监管网络的优势,加大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进行不定期重点监测,向社会通报监测结果,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西安市广告协会秘书长张崇海代表广告协会,向西安市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提出倡议,希望大家能够做到以下几点:药品广告不含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医疗广告不弄虚作假,不搞夸大诊疗效果的“特色门诊”广告;坚决禁止发布性病医疗广告;保健食品不宣传疗效、不宣传增强和改善性功能;电视直销广告不利用演示、现身说法等形式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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