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璇、通讯员陈婉玲报道:想不到吧?新潮的广东离婚率并不高!主管全省婚姻登记管理业务的省民政厅昨天透露:广东省离婚率尽管每年呈微弱增长趋势,但已连续多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介绍,广东省2000年全省办理结婚登记550388对,占全省总人口的14.67‰,高于全国当年结婚登记率13.4‰的平均水平;办理离婚登记的19537对,包括法院受理的离婚数在内,离婚率占全省总人口的1.26‰,而全国的离婚率占总人口的1.91‰。去年,全省办理结婚登记519345对,比前年减少了42773对,结婚登记总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13.72‰;办理离婚登记的22674对,比前年增加了2888对,离婚率(包括法院受理的离婚数)占全省总人口的1.36‰,而全国的离婚率已突破2‰。
而对比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广东的离婚数也偏低。北京连续两年每年结婚人数达8万对,而离婚人数则在2万对左右浮动;上海2000年有9万对新人喜结连理,同时有3万对夫妇分道扬镳,去年结婚与离婚数字也基本维持这一状况。而广东,离婚数量还不及2.3万对,明显处于较低水平。
有婚姻家庭研究专家分析,广东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离婚率却并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高,这背后有着深远的历史文化背景。实际上,虽然离婚率不高,但处于“亚婚姻状态”的情况却相对突出:如一方出国或长期在外,“各有各精彩”,却并不离婚;还有广东女性特有的“温顺”与北方女子的“刚烈”相比,对“包二奶”、婚外情的容忍性更强;一些地方的传统观念或民风习俗也制约着人们“不合则离”的想法,如潮汕地区,离婚率一直较低,无论男女,即使婚姻不如意还是宁愿维持原状。另外,由于未婚同居比例的增加,结婚数量下降,也间接拉低了离婚率。
“亚婚姻状态”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已引起各方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