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游手好闲的白乃成,为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竟干起了用白纸“换”美元的勾当。昨天记者从市二中院获悉,其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6000元,法院还将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
白乃成是本市无业人员,犯罪前就曾因扒窃、诈骗被劳动教养和判刑,后被刑满释放。2000年9月8日中午,他伙同他人在某体育场东门外,以“用人民币兑换美元”为名,用上下两张为百元面值真人民币、中间夹白纸的4捆纸,冒充人民币,采用“掉包”手段,从事主董某处“换得”美元5000元。同年10月16日,白乃成又伙同他人在一家银行内,采用同样手法,从事主金某处“换”了3000美元。同月25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在朝阳区一家银行门前将他抓获,并从其身上起获3.8万元人民币。
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白乃成不服,又上诉到市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对其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所判罚金的数额合理,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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