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启幕
2002年8月3日08:31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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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2日讯(记者韩燕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今年9月1日即将实施。为了宣传贯彻和落实好这部法律,今天,首都各界在中山公园举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动员大会及首日宣传活动,拉开了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出席动员大会并发表讲话。她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据政策和地方法规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它的颁布实施对于稳定计划生育政策,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她希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要切实担负起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责任,依法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
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在会上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胡泽君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各级计生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乡镇基层的广大干部,使他们能够熟悉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广大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使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
胡泽君说,在宣传和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过程中,要创新形式,增强实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计生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的法制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栏、展板等阵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时要充分利用中国普法网,开展网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教育。
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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