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周两起跳轨自杀 北京地铁呼吁跳轨者担法律责任
| |
| |
2002年12月22日02:41 北京娱乐信报
| |
|
信报讯(记者张晓娟)一个星期不到已经发生了两起因跳轨自杀而导致地铁停运的事件。记者昨天从地铁集团获悉,这两次列车的停运已经影响了几万名乘客的乘车。为此,地铁方面呼吁,能不能像上海、广州一样成立一部《地铁法》,让故意跳轨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保障乘客的利益。
据统计,今年以来,由于自杀或其他原因造成地铁停运的事情已发生多起。其中比较严重的五次停运,有两次是有人跳轨自杀,两次是有人进入隧道,还有一次是乘客越过黄线失足落轨导致的。列车频繁停运,先后有几百万乘客的乘车受到此事件的影响。地铁运营公司总调度长战明辉给记者讲了一个事情,今年6月,一位女乘客跳轨后被列车撞伤,地铁为此停运32分钟,其中晚点19列,取消9列,整个上午列车间隔都不正常,60多万人乘车晚点。据介绍,北京地铁现在每天客流130多万,对于自杀跳轨这样的突发事件,地铁方面的确很难防范。“每次晚点后,我们都要向乘客一遍又一遍地解释原因,解释完后有些乘客能谅解,有些乘客不能谅解,要求退票、赔偿什么的,其实我们也是受害者。”玉泉路地铁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道。
“我们曾经也想过像国外一些地铁那样,装上感应式的玻璃幕墙,人只要一靠近危险段,幕墙就会自动弹出,防止乘客掉下地铁。”地铁运营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这种想法对现在北京地铁而言显然不太现实,当务之急应该是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地铁法规。”但他表示,不排除今后建设新地铁线路时安装玻璃幕墙的可能性。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