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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为“准父母”们开设”生命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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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10日16:50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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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3月10日电 记者赵鹏报道:从本月初起,福州市开展脐血干细胞自体储存采集活动以来,引起全市“准父母”们的高度关注。从4日以来,目前已有百来位孕妇表示有意向自体储存脐带血,其中有15名接近预产期并符合条件的孕妇已在为自体储存脐血作准备。
自体储存脐带血对产妇的年龄、分娩月份、身体状况等均有明确规定。供者的年龄必须为20岁以上,36岁以下,若保存脐带血准备自用,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脐带血必须是取自妊娠34周以上、不超过42周的自然分娩或剖腹产后婴儿的脐带或胎盘;伴有妊娠合并症,并在妊娠过程中接受药物治疗的孕妇不能作为脐带血提供者,但妊娠过程中曾出现一过性的合并症,在分娩时已正常的,可以成为脐带血提供者,另外,在分娩过程中可以使用催产剂;妊娠过程中属于多胎妊娠者、羊水检查属染色体异常者,也不能作为脐带血提供者。
另据了解,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有关分公司已与脐带血干细胞库达成协议,为每位自体储存脐血的供血者提供30万元的保险,被保险人不仅大病可获赔,就连感冒、发烧等小病也可获赔。
协议规定,储存者将获得如下保险:被保险人在22周岁前因患恶性血液病(白血并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需要移植的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并进行干细胞移植所支付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移植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
被保险人在18周岁以前因前款规定以外非遗传性、非先天性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对于超过人民币200元以上部分,在住院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70%的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每年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脐带血干细胞库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不仅为意外疾病提供了可供移植的干细胞,还为其解决了日后的移植医疗费问题(即20万元保额),同时,10万元保额的普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孩子出生90天生效),填补了5岁以下儿童医疗保险的空白。来源:人民网 2003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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