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歹徒6个月内抢劫作案50余起,致死2人,轮奸5人-沈阳串联10号案即将开审
本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日不公开审理曾震惊沈阳的“串联10号案”,作恶多端的3名歹徒终将接受审判。从2001年9月8日至12月30日,在沈阳市各区的公园、动物园、小区等处接连发生的39起持刀抢劫案,犯罪分子采取拳打脚踢、刀扎等凶残手段将无辜路人洗劫一空,4人受伤,1人致死,两名女子被轮奸。就在沈城百姓对此愤怒不已,公安机关全力抓捕之时,2002年1月至3月间,又发生12起类似案件,又有几名女子惨遭蹂躏,4人轻伤,1人死亡。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串联10号案,多行不义必自毙,2002年3月21日,这伙歹徒终被缉拿归案。
被告人陈洪宇,男,26岁,铁岭市西丰县农民,曾于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高兴全,男,34岁,住皇姑区汾河街,系农民。曾于1996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李再宝,男,27岁,西丰县农民。
2001年11月26日18时许,3名被告人经预谋后窜至皇姑区将军公园的假山下,将一对男女中的女青年用刀逼住,朝男青年胸前猛刺一刀,致该男青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抢走女青年手机一部、现金400元。
第二天,3人又窜至大东区动物园内的海豹馆附近,用刀逼住一对男女青年,在残忍地将女青年轮奸后抢走两人身上财物。
不到半年的时间里,3歹徒仅在沈城各公园中便作案10起。
见沈阳的“风声”越来越紧,3人又窜至河北,半个月的时间内分别在保定竞秀公园和宝鸡河滨公园各作案一起,将一女子轮奸,致一人轻伤。
公诉机关认为,3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以抢劫罪、强奸罪定罪处罚,且3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记者 李欣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