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旭报道 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该行即将成立的反洗钱处正在紧张筹备中。上个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宣布今年打击非法买卖外汇的重点之一是结合反洗钱工作,进一步打击“地下钱庄”。中国银行也于近日表示,将积极做好反洗钱工作。这一系列的举动无疑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反洗钱已经成为各监管部门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我国警方近两年共协助外国警方调查涉及洗钱犯罪线索70余起,涉及17个国家和地区,而且我国洗钱犯罪日益增多,且数额不断上涨。腐败公职人员中,不少都涉及到洗钱问题,其中包括原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原河南省汝州市市长徐中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受贿案的主犯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原吉林省工会副主席薛景文。 有关经济专家把我国的几种洗钱方式归结为:一是先捞钱后洗钱,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边捞钱边洗钱,即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亲属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三是连捞钱带洗钱,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代理人企业,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还有一类就是跨国洗钱,即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洗白”。 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负责人表示,现在正在研究建立情报采集和预警机制。将逐渐确立大额异常资金流动监控标准,建立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形成从银行到外汇管理部门再到公安部门的监控报告、分析、侦查的工作机制。 第一个建立反洗钱机制的中国银行有关人士透露:“我们现在会通过银行结算系统,调查每一笔异常款项。比如说,一个公司的账目一段时间突然增多,或者刚把资金划到账上,很快又打入另外一家机构,这都将成为我们的调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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