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院今日开审原绥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王应才绑架杀人案
2002年7月23日07:34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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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anqindaily.com 本报讯 贾献礼 史文杰近日,榆林警方成功破获了绥德县“6·22”绑架杀人案,作案主谋竟是原绥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王应才。日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7月22日早8:30对此案作一审判决,王应才等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王应才现年41岁,1978年参加工作,1984年转入公安系统工作,直至案发前。曾历任清涧县石嘴驿派出所所长,岔口派出所所长,清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指导员,1995年调至绥德辛店派出所,1996年8月起任绥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2001年7月因工作原因到该县公安局驻地方税务局稽查室担任主任一职,不再受公安纪律的约束,久而久之便滋生了一些恶习,常与一些朋友“征战”于赌场,屡赌屡输,欠赌债数万元。
因赌债难以还清,遂伙同张飞等2人密谋对原榆林市第一医院副院长现年61岁的李某实施绑架以达到敲诈200万元的目的。
6月22日上午,李某生前好友张飞假装搭李开的昌河北斗星车去靖边办事,同车的还有另一搭车的杨女士。当车开到靖边县杨桥畔境内时,早已开着陕警O—3965号警车等候在那里的王应才等2人将车截住,将2人绑架,并让李某向绥德的家人打电话,要其家人准备200万元。随后因怕事情败露,王应才等3人用胶带将被害人的嘴、鼻缠紧又用绳子将2人勒死后,乘黑夜把尸体运到安塞县镰刀湾一土渠中掩埋。事后,王应才等返回清涧准备策划如何取到200万元的方案。
公安部门接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警方根据歹徒曾给死者家属的电话号码,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与李廷祥熟悉的人群中,经过缜密侦查,很快确定王应才等3人为重要嫌疑人,并于6月26日在绥德等地一举抓获,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其指认下找到埋尸地点,挖出了两名被害人的尸体。
另据了解,7月2日绥德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吸取“6·22”特大绑架杀人案的教训,决定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警示防范教育,用三个月时间集中整顿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努力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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